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
根据名为《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1月30日,湖北、湖南等十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2013年1月31日,北京等二十二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自2012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十省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自2013年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二十二省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还明确,2013年1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十省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十省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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