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政策内容:产品确定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磁炉。这九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三下乡”即有关文化、科技、卫生方面的内容知识在农村普及,促进农村文化、科技、卫生的发展。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为了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村社会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文化下乡包括:图书、报刊下乡,送戏下乡,电影、电视下乡,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科技下乡包括:科技人员下乡,科技信息下乡,开展科普活动;卫生下乡包括:医务人员下乡,扶持乡村卫生组织,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参与和推动当地合作医疗事业发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团中央首次号召全国大学生在暑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996年12月,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委、农业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1997年,“三下乡”活动在全国正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