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来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消费券详情等,详见正文。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详见商家名单)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
1.消费者(进入浙里金消平台)领取立减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在参与政策的家电零售企业实体门店现场扫码或登录浙里金消平台,领取立减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3.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单笔成交金额需不低于500元),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最高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单笔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4.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参与企业优惠叠加。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应当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分开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在发票上注明商品品类、产品名称等信息,并保留支付凭证和发票以备政府核查。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企业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5.家电补贴按消费者付款结算先后顺序实行先到先得,用完结束,每人限享受5次立减补贴。浙里金消平台滚动公布参与企业名单和立减家电券剩余金额。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区商务局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报废更新补贴2000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支持一定数量车辆,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拟申请此项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金东区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1.活动期间参与企业的商品售价应不高于该商品近三个月平均成交价格和线上自营同型号商品价格,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要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审计审核。
2.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应积极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叠加给予优惠。同时,应当提供旧家电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
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单笔成交金额需不低于500元),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最高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单笔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详见正文。
消费者(进入浙里金消平台)领取立减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具体领券方式,详见正文。
金东区家电消费补贴来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消费券详情等,详见正文。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详见正文。
本次全县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400万元,具体包括家电3C电子消费券140万元、汽车券260万元(其中限上车企250万元,二手车企6万元,其他4万元)。具体领取时间等,详见正文。
2024磐安家电消费券参与商家包括:金华初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磐安宏普电脑网络有限公司等公司,具体商家等,详见正文。
家电3C电子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具体每轮有效期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详见正文。
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0点至资金用完为止,领取方式:关注“浙里金消”微信公众号抢券,具体领取入口等,详见正文。
本次全县发放3C电子消费券140万元,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0点至资金用完为止,详见正文。
本次全县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400万元,具体包括家电3C电子消费券140万元、汽车券260万元(其中限上车企250万元,二手车企6万元,其他4万元)。详见正文。
2024年6月8日起,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全市计划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总金额为3200 万元。,具体活动规则等,详见正文。
2024年6月1日-6月30日或消费券额度领取完即止。发放总额:4000万元 补完即止,具体领取方式等,详见正文。
金东区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来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消费券详情等,详见正文。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详见商家名单)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
1.消费者(进入浙里金消平台)领取立减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在参与政策的家电零售企业实体门店现场扫码或登录浙里金消平台,领取立减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3.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单笔成交金额需不低于500元),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最高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单笔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4.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参与企业优惠叠加。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应当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分开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在发票上注明商品品类、产品名称等信息,并保留支付凭证和发票以备政府核查。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企业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5.家电补贴按消费者付款结算先后顺序实行先到先得,用完结束,每人限享受5次立减补贴。浙里金消平台滚动公布参与企业名单和立减家电券剩余金额。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区商务局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报废更新补贴2000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支持一定数量车辆,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拟申请此项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金东区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1.活动期间参与企业的商品售价应不高于该商品近三个月平均成交价格和线上自营同型号商品价格,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要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审计审核。
2.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应积极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叠加给予优惠。同时,应当提供旧家电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